備註: | ||||
1.名單如附件。 2.正取名單依校名排序。 | ||||
3.無法參與之學員請於公告後一週內告知承辦學校,缺額依據備取順序及備註說明進行遞補。 | ||||
4.尚未取得CEFR B1之英檢證明者,應於114年6月20日前繳交證明(請以電子郵件傳送至各區承辦學校),屆期未補交者,由備取順序及備註說明進行遞補。 |
發佈單位 : 秘書室 | 發佈人員 : 江瑞顏 | 發佈時間 : 2025-05-23 14:38:5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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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名單如附件。 2.正取名單依校名排序。 | ||||
3.無法參與之學員請於公告後一週內告知承辦學校,缺額依據備取順序及備註說明進行遞補。 | ||||
4.尚未取得CEFR B1之英檢證明者,應於114年6月20日前繳交證明(請以電子郵件傳送至各區承辦學校),屆期未補交者,由備取順序及備註說明進行遞補。 |